当前位置:首页 > 社有经济
市区国有农贸市场为两个“安全”加码再推公益性建设新举措

发布日期:2016-05-27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市场公司 字号:[ ]


2016年初,市场公司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市分公司签订协议,为市场公司下辖全部市场参保“公众责任保险”和“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覆盖11家市场,累计营业面积31347平方米,涉及全部经营户共计706户。

其中11家市场的“公众责任保险”参保的保险金额为5.6万元,累计责任险额1000万元;涉及706户经营户的“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参保的保险金额为3.53万元,累计责任险额3530万元。两个险种的保险金均来自市场公司设立的经营户诚信基金。

市场公司一直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严格按照上级单位要求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职责,保持多年来无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最近几年连续被评为“安全生产先进单位”。近年来,各地陆续发生造成人员伤亡的公共场所安全事故,经济赔偿给业主单位带来重大压力,应对民事诉讼也耗费了业主单位大量的精力。市场公司下辖有11家农贸市场,作为人员密集场所,人流量相对集中,人员流动性强,管理动态化要求高,在实际工作中尚存在不确定因素而可能导致的安全隐患。

食品安全是农贸市场经营管理的生命线,市场公司向来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通过严密的组织体系、相对完善的制度和层层签订的责任状,明确各方职责,分解、细化任务,确保食品安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公司已在下辖9个市场设立了食品安全检测室,每天开展规范化食品安全检测工作,年检测批次超过10万个,年年超额完成上级单位下达的目标任务,保持食品安全无事故。然而,近年来食品流通领域不断曝出的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牵动着各方神经,给市场管理者和经营者心理造成巨大压力,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而无法妥善外置,将对市场的社会公信度、无形资产保值等带来负面影响,对经营者也将造成重大经济损失。

根据《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做好〈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合作协议〉落实工作的通知》(供销经联字〔20146号)、浙江省供销社浙合财〔20152号、《绍兴市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市食安委办〔201515号)以及《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绍兴市区农贸市场公益性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绍政办发〔2012143号)文件精神,结合市场公司市区国有农贸市场管理风险实际,经公司认真研究,决定为下辖全部市场和全体经营者参加“公众责任保险”和“食品安全责任保险”,为两个“安全”加码,用较小的代价为市场和经营者提供必要的保障和保护。

2012年市政府出台143号文件以来,市场公司严格按照文件相关精神要求,认真开展市区国有农贸市场公益性建设工作,在“规定动作”上做好示范带动作用,在“自选动作”上深化公益性建设内容,在市区农贸市场公益性建设中树立引领标杆:率先推出年度摊位费最高限价竞租,降低摊位费总体水平;针对不利天气影响推出平价特价菜供应机制,解决困难群众消费问题;开展文明诚信经营户评比表彰,弘扬文明诚信经营之风;出资为年度优秀经营户订阅《绍兴日报》,让经营者第一时间了解党和政府方针、政策;出资为市场全体经营户开展健康体检,并建立健康档案,用实际行动关爱经营者;出资为市场经营户购置统一服装,提升市场整体形象。2016年,市场公司再大手笔推市区国有农贸市场公益性建设新举措,在大兴市场和南江枫林综合市场两家社区精品小市场推出经营户免摊位费入驻举措,同时为下辖全部市场和全体经营者参保“公众责任保险”和“食品安全责任保险”。

市区国有农贸市场在示范、引领公益性建设中推出的系列“惠民、便民、利民” 的实实在在举措,受到了广大经营户和消费者的广泛欢迎与好评,也得到了各级领导的高度肯定。210647日,全国市场规范管理工作座谈会暨商品交易市场监管工作现场会在我市召开,大云市场作为推荐样板市场,为全国各地工商系统领导展示了城区农贸市场形象,在深化市区国有农贸市场公益性建设中,书写了亮丽的篇章。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