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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供销总社综合改革验收组来绍兴考核验收供销社综合改革试点工作

发布日期:2016-12-26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市供销总社 字号:[ ]


    12月15日、16日,全国供销总社党组成员、理事会副主任邹天敬率全国供销总社综合改革验收组一行来绍兴考核验收供销社综合改革试点工作。
    12月15日,考察组在浙江省供销社合作社理事会主任邵峰,绍兴市委常委、诸暨市委书记张晓强,绍兴市副市长冯建荣,绍兴市供销总社主任阮建明,诸暨市副市长董光辉,绍兴市供销总社副主任周国军、绍兴市供销总社主任助理、办公室主任程金海等陪同下,先后在诸暨考察了山下湖镇米果果生态农业园区,对通过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土地流转,并采取“保底收益+赠送10%股份+利润分红”的经营模式,表示极大的兴趣,认为这是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培育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和新模式的有效途径。
    邹天敬一行还考察了浙江浙农茂阳农产品配送有限公司,参观了生产车间和配送线,他认为,浙江省供销社浙江农资集团和浙江茂阳农发集团合作的模式,优势互补,强强联手,值得其他地区和其他企业学习借鉴。考察组一行在听取了诸暨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诸暨市供销社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汇报后,对诸暨推进供销社综合改革取得的阶段性成效给予了高度肯定,认为,诸暨市委、市政府坚持创新改革的思路,通过扎实有效的措施,准确确立了新形势下供销社的新定位;给供销事业搭建了一个新平台;赋予了供销社新职能;通过“三位一体”改革,给供销事业拓展了新空间,为全国供销社综合改革提供了一种新的模式。
    邹天敬还对诸暨进一步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工作提出了殷切期望,指出,要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为农、务农、姓农”,构建具有诸暨特色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12月16日上午,考核验收组赴上虞考核验收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浙江省供销社党委委员、监事会主任施祖法,绍兴市供销总社主任阮建明,上虞区委副书记、代区长张壮雄,绍兴市供销总社副主任周国军、副区长陈刚、绍兴市供销总社主任助理、办公室主任程金海等陪同验收。
    验收组一行先后实地察看了绍兴大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皂李湖农村电商服务站、大通农场和章镇商贸综合体、农合联物联网项目,并组织召开座谈会,听取了绍兴市、上虞区关于供销综合改革工作汇报,与来自供销社、农办、农林局等基层一线工作人员面对面亲切交流,详细了解农村电子商务、农业社会化服务、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农产品展示展销等工作开展情况,对绍兴市、上虞区供销社综合改革试点工作中呈现的特色和亮点充分肯定。
    邹天敬深入分析了供销社四种生存发展模式,充分肯定上虞供销综合改革发展取得的成绩,指出上虞一直是全国供销系统改革发展中的一面旗帜,在改革发展的时代潮流中,既有定力,也有智慧,通过供销“三位一体”农合联改革工作,发展的空间变得更大,发展的能力变得更强了,发展的网络变得更全;服务的领域变得更广,服务的功能变得更强,服务的体系更加健全,不仅成为了城乡商品流通主渠道,也成为了农业社会化服务主渠道。
    邹天敬要求上虞深入贯彻中央11号文件,按照“为农、务农、姓农”的要求,以“三位一体”农合联为抓手,明确目标、循序渐进、完善功能,把供销社打造成为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生力军和综合平台。一是资源整合更优化。依托“三位一体”农合联平台,补足合作与服务的短板,积极承接政府转移的相关职能,确保效率更高、效果很好。 二是联合合作更紧密。通过大力发展电商、金融等新兴业态,有效整合系统网络和产品资源,确保“上下贯通”、联合合作更紧密。三是融合发展更深入。通过构建新型合作经济组织,实现与农民利益捆绑,提升农民组织化程度,在新的历史时期和农业发展新阶段,为全国供销系统提供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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