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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销合作总社拟投60亿 变全国性电商平台

发布日期:2015-06-24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市供销总社 字号:[ ]


  脱胎于计划经济时代的供销合作社系统,站在“互联网+”风口,准备下一盘很大的棋。

  6月6日,在“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高端论坛”上,《每日经济新闻(微博)》记者获悉,已接下国务院深化综合改革“军令状”的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即将上线全国性电商平台,并将设立合作发展基金,拟在未来3~5年投资60亿元,融合资本运作,以实现改革谋变的漂亮转身。

  供销合作总社经济发展与改革部部长侯顺利透露,棉花、再生资源、农资等是供销合作社系统的传统经营领域,在此基础上发展B2B电商,计划要做到500亿到6000亿元的规模。

  联合设立合作发展基金

  在日前公布的《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中,开篇即指出“供销合作社是为农服务的合作经济组织,是党和政府做好‘三农’工作的重要载体”。

  “虽然只有四个字,但‘重要载体’这四个字太重要了,给供销社的地位和身份定了性”,一位供销社系统人士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

  也因此,曾在计划经济时代一度辉煌的供销合作社系统,其深化改革的工作将围绕“三农”开展。

  根据《决定》,供销合作社需要拓展经营服务领域,由流通服务向全程农业社会化服务延伸、向全方位城乡社区服务拓展,加快形成综合性、规模化、可持续的服务体系,“积极承担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的公共服务”,并“做实供销合作社合作发展基金”。

  “‘决定’中提到的供销合作社合作发展基金,是重大政策突破,”供销合作总社财会部部长原梅生说,“各级财政会拿出资金配合供销合作社来做这个基金,同时我们更期待着能把社会资本引进来,和我们一起做项目,如批发市场建设、冷链物流等重大项目。并将通过实行法人基金、基金委员会等方式,规范资金用项,按照市场化规则去做。”

  培育“最后一公里”服务商

  “不是要再造一个‘京东’、‘淘宝’、‘一号店’,这不是我们要干的事儿。”在谈及供销合作社系统的全国性电商平台时,侯顺利再三强调。

  侯顺利告诉记者,在关于全国性电商平台的设想中,供销合作社系统要以建立全国性电子商务平台为龙头,在B2B模式上,以大众商品交易为基础,以农产品和农村的电子商务服务为主要的特色,以供销合作社系统内各类经营主体为服务对象,全面构建一个具有供销合作社特点的电子商务平台。

  今年初,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下发《关于加快推进电子商务发展的意见》提出。即将上线的全国供销合作社电子商务平台将在区域型、专业型平台的基础上,由中国供销集团公司牵头,联合省级供销合作社,引入战略投资者,进行产品和平台的嫁接,使之成为全国供销合作社发展电子商务的总平台。全国供销合作社电子商务平台要具备交易功能,实现企业对企业(B2B)、企业对消费者(B2C)、消费者对消费者(C2C)、线上对线下(O2O)等交易方式。

  事实上,拥有省、市、县、乡多层级组织的供销合作社系统,更希望能发挥自己的县级供销合作社优势,实现电商培育“最后一公里”的突破。

  “供销合作社拥有60万个农村服务网点,它们既是供销合作社的资源,也是电商的沃土,”北京商业管理干部学院院长杨谦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目前这些网点,部分还存在进货成本高、品种少、服务能力弱的问题,如果把这些门店发展成为电子商务‘最后一公里’服务商,那么,其发挥的潜力实际上是非常大的。”

  “在农产品的电商领域,我们供销合作社系统要占有一席之地,”侯顺利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我们已在130个县里搞了电子商务示范县建设的试点,下一步全国性电子商务平台将于9月底上线,希望借此,可以让供销合作社拥有的庞大但很传统的经营网络,发展出自己的电商时代,同时也可帮助实现‘上下贯通’,解决合作社不合作、联合社不联合的‘三农’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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