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为农服务
上虞区社三大举措推进信用合作体系建设

发布日期:2015-06-23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上虞区社 字号:[ ]


    一是稳步推进两个试点。联合区金融办、农商行研究制定农民资金互助会及联合会的暂行办法,从制度层面强化保障。在坚持组织封闭、对象封锁、上限封顶的原则和不对外吸储放贷、不支付固定回报的前提下,以虞北金通水产专业合作社和虞南果蔬专业合作社联合社为发起人,开展农民资金互助会组建试点。二是建立为农风险基金。与农商行及有关部门发起设立3000-5000 万元农业风险补偿基金,每年以基金利息(利率3%-5%)扶助“三农”发展,重点用于区农合联成员合作社等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风险补偿;并积极争取金融改革举措,给予农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成员兴办各类实体的银行贷款贴息支持。三是提供配套融资服务。区社依托大通小额贷款公司,每年安排2000万元资金,专门用于为农服务,并以基准利率为农民资金互助会会员提供配套融资服务,解决会员“季节性”融资难问题。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