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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社3处资产成功维权

发布日期:2015-05-05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市供销总社 字号:[ ]


  

  4月上旬,市社通过司法程序,对3处社有资产成功维权。一是依法收回房屋。市社对因承租期届满、屡次告知不再续签合同而未能及时腾退、被实际占用的3处房产(市百越盛贸易公司所有的位于东湖镇则水牌村开发小区40号,建筑面积约208.88平方米的2处和市欣浓物资公司所有的位于皋埠镇东湖山北路二楼,建筑面积约150.48平方米的1处),通过司法途径,依法成功收回。二是收缴3处房屋实际占有使用费26000元。此举依法有效的确保了社有资产的完整和保值增值,同时也为市政府重点建设项目袍中路南延工程的实施,完成市社所涉拆迁任务打下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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