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市社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双联系点”制度的通知
绍市供总党〔2014〕3号
各区、县(市)供销社、市社直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转变领导工作作风,推进我社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深入开展,根据市委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经市社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建立实行领导干部“双联系点”制度。现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立社领导班子成员联系点
第一组:
阮建明,社党委书记、主任
程金海,社党委委员、办公室主任
联系点:上虞区供销社 绍兴市市场开发服务有限公司 绍兴市时正冷冻食品有限公司
联系处室:财会审计处
第二组:
陈金华,社党委副书记、副主任
联系点:柯桥区供销社 绍兴市百越盛贸易有限公司 皋埠供销社
联系处室: 业务管理处 资产管理处
第三组:
许吉荣,社党委委员、副主任
联系点:嵊州市供销社 绍兴市淼源商贸有限公司 绍兴市纺织原料染料市场开发服务中心 马山供销社
联系处室:办公室
第四组:
张兴昌,社党委委员、副主任
联系点:诸暨市供销社 绍兴市农资有限公司 绍兴市老百姓农产品配送有限公司 绍兴市欣浓农副产品有限公司 鉴湖供销社
联系处室:合作经济处
第五组:
徐守仁,社党委委员、副主任
陆应华,副调研员
联系点:新昌县供销社 绍兴市副食品有限公司 市社机关离退休党支部 市社企业退管中心党支部
联系处室:政治处
二、建立直属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联系点
市社直属各单位党组织要按照要求,结合基层党建工作实际,每个班子成员确定一个联系点,并于 3 月 20 日前报市社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陈学伟,电话:88127767,电子邮箱:57558046@qq.com)。
三、工作要求
1、市社领导干部要根据工作实际经常深入联系点,指导工作、解决问题;参加联系单位党组织的民主生活会,督促查摆问题、改进作风,示范带动面上工作。
2、请各小组认真征求和听取联系单位对市社领导班子及党员领导干部“四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意见建议。
3、从3月起至活动结束,市社党委班子成员要按照市委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部署和领导干部开展联系点工作要求,积极开展工作。活动办公室要建好深入联系点工作台账,做好面上情况综合和信息宣传。
4、请各小组对深入联系点开展工作的情况及征求到的意见、存在的问题进行分类梳理汇总,写出报告于4月15日前报市社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陈学伟,电话:88127767,电子邮箱:57558046@qq.com)。
2014年3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