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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诱导与阶层驱动:当前农民专业合作社快速发展的双重动力机制分析

发布日期:2013-11-18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赵晓峰等 字号:[ ]


    摘 要:本文旨在探讨农民专业合作社“5年增3倍”蓬勃发展的动力机制。研究发现,阶层分化引发的阶层流动压力,是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快速发展的内生驱动力量,而政策诱导则大大加快了合作社发展的速度,构成最大的外在驱动力量。未来一段时间里,国家应该更加重视提升合作社的发展质量,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走规范化的发展道路。

 

 

  关键词:农民专业合作社;政策扶持;阶层分化

 

 

  一、问题的提出

  2007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正式实施以来,农村新型合作社的发展就步入了快车道。根据国家工商总局相关数据显示,截止2012年6月底,全国共有农民专业合作社60.01万户,比2006年的15万户多出了3倍。如何认识农民专业合作社“5年增3倍”蓬勃发展的动力机制,是实践工作者留给理论界的一个重大现实问题。

  如果说立法前合作社的发展是中国农村市场化改革的必然产物,是农业产业化发展的客观需要,也是分散的小农经营模式与日益成熟的市场经济对接的实践成果。〔1〕那么,立法后,仅仅5年的时间就取得了如此显著的发展成绩,显然不能单纯从适应农村市场化改革需要的角度进行解释,需要寻找新的理论视角。合作社与企业法人不同,企业作为“资本的联合”推崇“资本决定一定”的发展理念,而合作社是“人的联合”,人在组织中占有绝对的控制地位。因此,要想真正把握当前农民专业合作社快速发展的实践逻辑,就必须从合作社的行为主体出发,研究农民精英创办或参与合作社的外在诱导因素与内在驱动机制,也就是说需要从内外因相结合的角度对促进合作社发展的动力机制进行辨析性理解。

 

  二、政策诱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快速发展的外在驱动力量

  关于合作社的发展问题,学界越来越达成一个共识:合作社能够渗透到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并在很多国家的社会经济发展中发挥重要作用,一个重要的原因是其背后有政府的立法和经济政策的支持与保护。由于与一般营利公司相比,合作社的制度安排具有较强的反市场性,这就决定了它对国家扶持具有天然的倾向性,需要国家作为最初的推动力量。〔2〕《合作社法》规定“国家通过财政支持、税收优惠和金融、科技、人才的扶持以及产业政策引导等措施,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2007年以来中央政府和各级地方政府推出了一系列的优惠政策,积极扶持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已经成为促进当前农民专业合作社数量快速攀升的主要的外在驱动力量。

  以国家唯一的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杨凌为例,2007年以来,区政府积极扶持合作社的发展,截止2011年10月,全区共76个行政村(居委会),登记注册农民专业合作社283个,出资社员1800人,出资额3.7亿元,带动农户8350户。按照领办主体分:企业领办的4个,大户领办的42个,农民主办的237个;按照产业类型分:蔬菜合作社193个,其他种植业合作社55个,养殖合作社31个,农机等服务业合作社4个。按照主要开展业务分:以生产为主的276个,以销售为主的5个,以技术指导、培训为主的2个。2012年,区政府又制订了《杨陵区创建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的实施方案》,新的一年计划创建3个省级示范社,50个区级示范社,其中,每个省级示范社由区财政奖励20万元,每个区级示范社奖励10万元。杨陵区区政府不过是全国2000多个县级政权之一,其他各地的县级政权大多都推行有类似的专项扶持政策。

  不仅地方政府的支持力度越来越大,而且中央政府及其各涉农部门的扶持力度也在逐年加大。仅2012年,农业部就在全国表彰了600家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由此可见,政策诱导已经成为促进农业专业合作社快速发展的主要外在驱动力量,离开政府的舆论倡导与政策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不可能在短期内取得如此骄人的成绩。

 

  三、阶层驱动:农民专业合作社快速发展的内生驱动力量

  改革开放以后,随着人口流动的加快、职业分化的加剧,农村社会已经打破了公社时期的均质化格局,日益分化并形成了多个不同的社会阶层。〔3〕近些年来,随着农业税费的取消、农村土地流转规模的扩大等影响因素的加入,农村社会的阶层分化现象更加明显。〔4〕以家庭经济收入水平为分层标准,当前中国农民可以粗略划分为三个不同的社会阶层:富裕阶层、中等收入阶层和低收入阶层。阶层分化引发了农民的利益分化,农村社会的利益主体和利益来源多元化、利益关系复杂化、利益矛盾明显化,形成了极其复杂的利益格局和矛盾体系。〔5〕处于低收入阶层的农民的竞争压力增大,他们迫切想要采取各种合法而有效的措施来提高家庭的经济收入水平,提升自家的经济地位,实现向上流动的阶层升级梦想。而中等收入阶层的农民也需要不断巩固并提升自家的经济收入水平,即便不能实现阶层流动的升级目标,也坚决不能沦落到低收入阶层的行列中去,以免在村庄生活中失去尊严和丢面子。因此,伴随农民分化而来的阶层压力是非常大的,不同阶层之间、同一阶层不同收入类型的家庭之间的社会性竞争都异常激烈,各个阶层的农民在村庄的日常生活中都有着强烈的地位焦虑感,生怕自家在竞争中处于劣势,这就导致人们都拼命地寻找机会,期待获得成功,挤上更高的社会阶层。

  中等收入阶层处于富裕阶层与低收入阶层的夹缝地带,巩固与提升阶层地位的压力更大。根据我们的农村调查经验,中等收入阶层的农民可以根据他们家庭经济收入的来源进一步划分为三大阶层:在村兼业农民阶层、亦工亦农农民阶层与适度规模经营的大户阶层。在村兼业阶层的农民,主要指的是村干部、乡村企业家、农业经纪人、农资销售商、中小学教师、乡村医生等,他们往往有着相对稳定的非农就业收入,同时家里也种有少量耕地,并居住在村庄里。亦工亦农阶层,指的是家里有人在外打工,又种有一定数量土地的农户。这个阶层的农户,往往通过“子工父耕”或“男工女耕”式的家庭内部分工,既有一份非农就业的收入,又有一份保底的农业经营收入。大户阶层则是通过土地流转适当扩大耕种规模,以获得较高农业就业收入的农户。从目前的市场行情来看,在村兼业阶层农民的收入处于不断上涨的状态,增收的势头较大;亦工亦农阶层农民的收入,随着近些年来外出务工收入水平的水涨船高,也处于快速的上涨状态;但是,大户阶层的农民,一方面受制于土地流转的规模难以无限扩大,另一方面又受农产品,尤其是大宗粮食作物的价格短期内不可能有较大幅度的提高等因素的影响,家庭经济收入的增长趋势并不明朗。因此,这个阶层的农民有着极强的提高农业专业化水平、提升农民组织化程度以增加家庭经济收入的愿望,并且也具有将合作愿望转化成合作行动的潜力。

  从当前中国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基本现状来看,大户领办已经成为合作社发展的主导型模式。〔6〕这充分说明,农村社会阶层分化给大户阶层的农民带来了极大的阶层压力,迫使他们不得不寻找新的发展机会以增加经济收入,提升自家的阶层地位。因此可以说,阶层驱动是眼下农民专业合作社快速发展的主要内因,也将构成农民专业合作社进一步走上规范化的良性发展道路的内生驱动力量。

 

  四、外发促内生:农民专业合作社快速发展的基本类型

  基于以上所述,我们看到当前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快速发展是国家政策诱导与农村社会分层驱动相结合的产物,带有明显的外发促内生的特征。接下来,我们需要进一步地分析合作社发展中“人”的因素,以深化认识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复杂现状,厘清发展思路。

  通常的看法是,一个具有共同利益的群体,一定会为实现这个共同利益而采取合作行动。但是实践的经验是,理性的个人并不愿意为争取集体利益而做出贡献。人数越多,集体行动越难达成。在当前的中国农村,同样存在着集体行动的困境。虽然从客观上讲,现阶段农民合作具有非常强的现实需求,农民的合作意愿也比较强,但是这种合作的意愿却很难自动顺利地转换成合作的行动,农民在生产实践中依然固守分散的小农经营模式。所以,客观上具有必要性的农民合作问题一旦走到实践层面却往往会遭遇理性农民基于自身利益考量后做出的“非理性选择”的阻击,引发主客观选择悖论也即农民合作“二元悖论”〔7〕的出现,使曹锦清基于对“黄河岸边的中国”之考察而做出的中国农民“善分不善合”〔8〕的经典判断在实践中不断得以验证。因此,单纯考虑村庄内部的因素,我们认为即便不同阶层的农民已经产生了强度不同的合作意愿,也很难将潜在的合作意愿转换成现实的合作行动。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需要外界力量的帮助与扶持,以激发农民的合作潜力。

  在《合作社法》出台以前,社会各界力量已经比较关注合作社的发展问题,参与到支持农民创办合作社的基层实践当中。这些社会力量包括非政府组织、高校的知识分子与一些体制内的精英等。非政府组织有梁漱溟乡村建设中心、晏阳初乡村建设学院、香港乐施会等,仅以晏阳初乡村建设学院为例,4年时间里,在河北定州的翟城村做了多次有关农民合作能力的培训,培训学员上千人,在全国十多个省市催化发展起来了三十多个农民合作经济组织。高校知识分子则以温铁军、何慧丽等人为代表,晏阳初乡村建设学院即是在温铁军教授的直接支持下成立的,河南省兰考县的农民合作化运动也是在温铁军指导、何慧丽直接负责下展开的。体制内关注农民合作的精英也比较多,比如吉林省四平市银监局的姜柏林,从1999年就开始在梨树县义务地开展合作组织知识的培训,将农民合作的种子深深地埋入到农民的心中,极大地推动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为当地的农村发展做出了相当大的贡献。

  总体来看,立法前的合作社或是完全依靠农民自发的力量,或是依托外界力量的催化作用,发展得相对比较平稳。立法以后,政策诱导因素的介入,加快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速度。在村兼业阶层的农民,虽然从农业经营中获得的直接利益相对有限,但是他们了解国家政策信息的渠道通畅、社会网络资本发达、资源整合能力较强,因此他们往往有机会成为最先领办合作社的重要群体之一。不过,由于他们的利益重心并不在农业,他们创办合作社的主要目的不是直接从农业经营中获取收益,而是借助合作社的优惠政策拓展自身的发展空间,甚至只是希望打着合作社的名义享受国家的税收减免政策或骗取国家的财政专项扶持资金。这样的合作社,基本上都是空壳合作社或假合作社。大户阶层的农民,利益重心在农业,增收的主要手段也依赖农业,他们也非常关注国家政策的风向变化,所以,当法律明确国家大力扶持合作社发展的时候,这个阶层的农民也会成为创办或参与合作社的主要群体之一。并且这个阶层的农民,参办合作社的目的主要是想通过提高组织化程度增加家庭经济收入,巩固和提升自家的阶层地位。因此,大户阶层的农民,是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发展可以依靠的主要力量。

  然而,合作社的发展客观上需要支付一定的制度运行成本。这些成本包括信息成本、谈判成本、起草和实施合约的成本、界定实施产权的成本、监督管理的成本与改变制度安排的成本等。〔9〕因此,也就需要合作社能够建立起一个合理有效的成本分摊机制。但是,由于中国耕地总量中的90%都必须种植微利的大宗粮食作物,合作的增收效应并不特别明显,而种植经济作物或发展养殖业,也容易遭受市场价格波动的冲击,所以,合作的预期收益比较有限,而这又会反过来影响到农民分摊制度运行成本的信心。合作社注册了,却没有人愿意分摊制度运行的成本,也就成了一个空壳。各种复杂的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是学界关于“真假合作社”的辩论不绝于耳,学者们普遍认为,依据不同的标准,在全国已经正式注册登记的27.2万家合作社中(截止2010年3月份),只有1万家最多不超过5万家的真合作社。〔10〕

  由此可见,虽然在政策诱导与阶层驱动的双重动力机制影响下,农民专业合作社在数量上形成了快速发展的态势,但是发展的质量却参差不齐,有待提升。

 

  五、结论与讨论

  基于以上分析,我们可以得出一个基本结论:阶层分化引发的阶层流动压力,是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快速发展的内生驱动力量,而政策诱导则大大加快了合作社发展的速度,构成最大的外在驱动力量。当前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整体上尚处于起步阶段,面临着复杂的社会现实性因素的挑战,呈现出多元的发展势态。因此,今后一段时间,国家应加强对不同形态合作社的分类管理力度,从重视数量的增加逐步转向重视质量的提升,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走规范化的发展道路,让合作社在带动农民增收方面发挥越来越显著的作用。

 

 

  参考文献:

  〔1〕〔2〕苑鹏.中国农村市场化进程中的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研究[J].中国社会科学,2001,(06).

  〔3〕〔5〕陆学艺.当代中国社会阶层研究报告[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2.

  〔4〕贺雪峰.取消农业税后农村的阶层及其分析[J].社会科学,2011,(3).

  〔6〕张晓山.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趋势探析[J].管理世界,2009,(05).

  〔7〕赵晓峰.农民合作:客观必要性、主观选择性与国家介入[J].调研世界,2007,(02).

  〔8〕曹锦清.黄河岸边的中国[M].上海:上海文艺出版社,2000.

  〔9〕孙亚范.新型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研究[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6.

  〔10〕刘老石.合作社实践与本土评价标准[J].开放时代,20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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