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根据绍兴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精神,市社再生资源回收处理建设项目调整:建设地址调整至规划中的袍中路以东、凤林路以南;建设面积调整至202.5亩,其中越城区东湖镇三家废旧市场整体搬迁、易地新建用地120亩,市社项目用地82.5亩;新再生资源项目由市供销总社牵头,越城区政府、东湖镇三家废旧市场配合建设。